【外贸知识】预付与O/A

Jully 1134 2023-04-01

在汇付方式的选择上,预付与O/A方式对于进出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风险的承担完全不同,外贸经营者需认真考虑市场拓展、资金周转、风险平衡等方面的因素,审慎选择。

1、汇付方式分类、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按照出口商承担风险的大小,汇付方式主要包括:

(1)赊销(0/A ,open account),指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发出。进口商在收到货物或单据后立即或在约定的某一时间付款的结算方式。

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出口商给予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该方式下,出口商没有得到进口商的任何付款或者付款承诺,完全丧失了对货物的控制权,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也没有任何具体的措施强迫进口商在一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

(2)预付货款(advance payment),指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后,先由进口商付款,出口商在收款后交货。常见的预付货款又可以分为全部预付和部分预付两类。

这种先款后货的方式,特别是全部预付方式,进口商承担相对较大的风险,它为出口商提供了融资并目还要单独承担出口商不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甚至不提供货物的风险;相反出口商则可以在收到货款后从容的安排,使用客户资金慢慢备货,风险十分的小。尤其全部预付方式更是出口商梦寐以求的结算方式,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2、实务中,预付与0/A方式的理性选择

实务中,特别是买方市场状况下,进出口双方采用预付货款方式特别全部预付方式是极为少见的。因为,在任何一种结算方式中,一方承担巨大风险而另一方承担很小风险都不可能被广泛长期的使用。相互监督、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双赢模式才是贸易永恒的规则。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更多地采用部分预付方式,即预付定金的方式,这样既保证了出口商的利益,也减小了进口商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贸易双方是初次交易,对对方的资信状况不甚了解,如果决定使用汇款结算(预付)方式,必须做好相应的防范,避免钱货两空,可以采用叙做出口保理或投保出口信用险的方式,降低收汇风险。

例证

江苏的A企业是国内知名自行车制造商之一,产品出口遍布亚欧各国。2006年起与美国的一家著名零售企业B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赊销方式向B公司供货,货值一年达1000万美元,账期平均为3个月。尽管B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一直良好,但为控制风险,A企业在业务初始,在中国银行的建议下,还是向美国FCI成员C金融公司申请办理了出口保理业务,在C金融公司核定的额度下向B公司供货。

2008年金融危机后,由于财务状况原因,美国该零售商倒闭,A公司通过赊销方式出口的巨额货款面临巨大资金风险。其后,通过与C金融公司的联系,未收款项由C金融公司直接向A企业进行了全额赔付,资金风险得以化解。

与之对应的另一家企业,前期由于未采用叙做出口保理或投保出口信用险的方式,降低收汇风险,B公司破产后,赊销资金蒙受巨大损失。